宏安消防 | 2025年1月开班通知
招生对象
(1)消防安全检查人员;
(2)消防控制室监控人员;
(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人员;
(4)消防安全管理等消防从业人员,其他自愿参加培训的人员。
培训依据
1、根据《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2021年5月1日实施):
第 11 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依法持证上岗;
第 34 条:消防控制室应当按照规定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 2 人,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2、根据《应急管理部 154 号文》:持初级(五级)证书的人员可监控、操作不具备联动控制功能的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他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设有联动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和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人员, 应持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3、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 65 条规定,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有关人员未持证上岗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情形处以罚款:
1. 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2、属于其他场所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培训时间
培训采取“3+3+1”模式。
第一阶段:理论+实操培训3天。
第二阶段:考前回校实操培训3天。
第三阶段:赠送考前1天实操强化训练。
第一阶段培训结束后学校组织结业考试,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国家考试时间以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上课时间:9:00~12:00 14:00~17:30 18:30~20:00
报名条件
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1)提供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提供在单位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考生承诺书(鉴定站提供的模板);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提供资料:
考生承诺书(鉴定站提供的模板);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报名时需提供学历证明的,相关资料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学历。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提交高级中学(包括普通高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证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2.高中同等学力。参加各省(区、市)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的,提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等学力认证结果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信网认证结果截图,有毕业证的可作为补充材料提供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4.其他情况。应届毕业生或学历证书遗失的,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或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登记表等证明材料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学校停止办学的(包含撤销、合并等),提供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培训项目
1、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2、中级(监控/维保方向)消防设施操作员
3、高级(监控/维保方向)消防设施操作员
4、初级应急救援员
5、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6、注册安全工程师
7、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8、消防施工、设计员
9、企事业单位消防演练培训
10、消防安全体验馆
11、CAAC无人机执照
培训地点
1、广州总校:广州市白云区方华路1489号瀚威产业园C栋2层(地铁三号线人和站B出口)。
☆具体条件可点击下方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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